懲戒法院對丁允恭案性騷擾部分未作成判決 監委再提上訴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

首圖 懲戒法院就監察院對前局長丁允恭有辱官箴案於110年3月24日宣判:「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貳年」,對此,監委紀惠容表示,懲戒法院僅就行為不檢予以懲戒,卻未認定性騷擾成立,甚表遺憾,並已於上週五(4月16日)提出上訴。 原提案委員紀惠容對這案未認定性騷擾,提出上訴的理由如下: 一、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所稱之性騷擾,具有以下重要要件:1.違反其意願、2.行為與性或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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