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天農場不當飼養致幼馬死亡 桃市動保處行政裁罰10萬元 | 桃園電子報-台灣新聞天天報 有關龜山區春天農場因不當飼養動物致涉及虐待一案,桃園市政府動保處依行政程序法,已完成馬主及農場相關人員之意見陳述。18日依據事證以業者違反動物保護法第五條第2項及第六條規定,且情節重大,依同法第二十五條檢附相關事證後函送地檢署偵辦。 春天農場不當飼養致幼馬死亡 桃市動保處行政裁罰10萬元。圖:截自「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」直播畫面 動保處同時對業者無申請動物展演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