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市修訂都計變更負擔回饋規定 代金繳納改以市價計算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 目前「臺南市都市計畫區土地變更負擔公共設施審議原則」規定,都市計畫變更案件涉及回饋之規定是以捐贈土地為原則,或經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同意後得改以繳納代金,代金的計算方式則是公告土地現值加4成。為反映變更負擔回饋之公平性,「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」、「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」等中央法規針對代金繳納皆已修改為以市價查估計算,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近期針對都市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