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政府主動輔導未登記工廠 擬辦改善計畫績效顯卓 桃園市政府主動輔導未登記工廠,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規定,申請納管期限至111年3月19日截止,呼籲該市符合105年5月19日前已從事低污染產業未登記工廠業者盡快提出申請,把握成為合法特定工廠的機會;通過納管之未登記工廠最遲應於112年3月19日前,向桃園市政府提出工廠改善計畫,改善計畫內容包含消防、環保、水保及廢(污)水處理及排放等改善措施。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