虐嬰案中市府重罰 華興托嬰中心裁罰30萬、托育人員各罰15萬 社會局長彭懷真 華興托嬰中心虐嬰案,經過中市府社會局重新全面調查,1日公告裁處結果:黃昀恩、簡淑貞及林瓘萍3名托育人員對眾多幼童有多次、反覆不正當行為,違反兒少權法,各加重裁罰15萬元並公告姓名,10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工作人員;托嬰中心負責人簡淑喜對托嬰中心照顧管理有重大疏失,依兒少權法加重裁罰30萬元,托嬰中心停辦1年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。 社會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