欠繳應納稅捐 財產會被禁止處分 【News586/記者彭慧婉報導】近日民眾黃小姐收到禁止車輛移轉的通知,電話詢問車輛為何被禁止移轉?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1項規定,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,稅捐稽徵機關為保全租稅債權,依法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之財產(車輛、不動產等),通知地政或監理機關,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。 稅務局說明,民眾黃小姐因為欠繳稅捐,稅務局將其相當於應納稅額的車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