澎湖縣府公告禁止燈火漁船(筏)進入望安海域內作業時間

首圖 【焦點時報/記者顏曉雪報導】縣府公告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禁止燈火漁船(筏)進入望安海域內作業,請民眾確實遵守 為保育望安海域仔稚魚棲息繁衍,促使漁業資源永續利用,縣府針對望安本島西側距岸2浬左右海域之淺堆,訂定「澎湖縣望安海域燈火漁業禁漁區有關限制事宜」,規定每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,禁止燈火類漁法(具)(除焚寄網、扒網、棒受網、鎖管棒受網等之外,凡具有集魚效果之燈具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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