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電後復工要求加班 應給雙倍工資 | 新頭條-TheHubNews

首圖 記者蔡佳坊/嘉義報導 全台無預警大停電,部分企業復電後要求勞工趕工加班,卻只加給1/3加班費合理嗎?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6日表示,若是以天災事變事由要求勞工加班,僱主應加倍發給工資,而且必須讓勞工間隔12小時後始得上班。 勞工暨青年發展處指出,停電期間僱主要求勞工於公司待命,仍屬上班時間,如停電是企業無法預知,復電後有需緊急處理必要,如急單、搶修設備等事由,可依勞動基準法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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