貪汙遭重判10年  蘇震清辯稱:金錢借貸被曲解為賄款

首圖 (圖/翻攝蘇震清臉書) 立委集體涉貪案,台北地方法院6日宣判,現任無黨籍立法委員蘇震清10年徒刑、國民黨籍立委廖國棟8年6月徒刑、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7年8月徒刑、前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7年4月徒刑。無黨籍立委趙正宇6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。 對此,蘇震清表示,對於今日法官的判決深表遺憾,判決將他與李恆隆之間的金錢借貸關係,曲解為賄款,此一認定明顯與事實證據不符。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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