廚餘共同蒸煮 齊心協力防堵非洲豬瘟 | 新頭條-TheHubNews

首圖 記者陳愛金 / 台北報導 環保署表示,現行規定養豬業者如要使用廚餘餵食豬隻,養豬場之養豬頭數須達200頭以上,並應取得地方環保單位核准之廚餘再利用檢核許可,廚餘須經高溫蒸煮,達到中心溫度90度C以上至少維持1小時的條件才能餵食豬隻,目前全國取得再利用檢核的廚餘養豬場計有425場。 農委會為非洲豬瘟防疫考量,規劃禁止家戶廚餘直接進入養豬場,並推動「廚餘共同蒸煮場」,將廚餘集中蒸煮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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