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管線施工復原由管線機構負責 非南市府發包工程 有關議會論及管線工程承攬問題,臺南市工務局17日強調係由管線單位自行發包施工監造,並非市府發包工程,與黃偉晢市長無關。 工務局表示,市府每年核准路證多達12000件以上。市府工務局雖為地方道路主管機關,但管線機構道路復原、人孔蓋施工、發包等契約管理,蓋由管線機構自我發包監造負責,並非市府工程。 道路管線施工復原,市府工務局雖為地方道路主管機關,為管理管線施工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