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院通過選罷法排黑條款 「這4類人」不得參選

首圖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(圖/行政院提供) 行政院院會今(15)日通過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」及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。此次2項選罷法總計修正117條,主要為完備候選人消極資格,限制曾犯違反國家忠誠、黑金槍毒、賄選前科及被判重刑重罪者的參選資格;建立深偽影音移除機制及健全競選罷免活動規範等,藉此防杜有心人士用不當方式,影響選舉人的投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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