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贈與妻房地產…2年內死亡 遺產稅怎課徵? – 民生頭條

首圖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/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,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的財產,雖免課徵贈與稅,仍應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15條規定,於被繼承人死亡時,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、併入其遺產總額,依法課徵遺產稅。 台北國稅局指出,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,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雖不計入贈與總額,免課徵贈與稅,不過贈與人若在贈與後2年內死亡,該財產仍視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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