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食品怎麼挑?跟著食藥署停!看!聽! – 民生頭條

首圖 記者楊艾庭/綜合報導 自健康食品管理法施行後,「健康食品」已為一法律名詞,須經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並經審核通過取得許可證後,方可稱為「健康食品」。為維護消費者對產品「知」的權利,衛生福利部已於111年11月8日公告修正「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」;除整併現行健康食品之相關規定,亦納入含特定食品原料成分之健康食品,應標示相關警語或注意事項,並要求健康食品業者應清楚揭露產品資訊,保障消費者食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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