購買節能電器享貨物稅減徵 國稅局提醒避開常見錯誤 – 桃園電子報

首圖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依《貨物稅條例》第11條之1規定,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、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,買受人自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所載交易日期的次日起6個月內,可檢附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等資料,以線上或書面方式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的貨物稅,每臺減徵金額最高以2,000元為限。 民眾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時,請多加利用財政部稅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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