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際教學課程新法上路 6大重點維護消費權益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 經濟部去年11月訂定「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自5月15日正式生效,明定費用計算基準、不得記載預付費用購買點數或堂數的使用期限、瑕疵擔保責任歸屬、業者有無擔負履約保證,以及消費者是否擁有貸款償還抗辯機制及隨時終止契約權利等6大重點,台中市政府呼籲民眾適時運用新法條文,加強保障自身消費權益。 拜科技進步所賜,遠距教學儼然成為忙碌現代人的主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