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行管放寬】衛長頒布最新憲報:同車不能超載3人、電召車僅能載1人!

首圖 根據衛生部發布關於第二階段有條件性行動管制令的最新憲報顯示,衛生部禁止任何私家車都不能載超過3人(最多4人同車,包括了駕駛員),同時這3人必須是居住在一起的家人或親戚。 除此之外,至於計程車、德士、機場德士、豪華德士或電子召車(Grab)方面,每趟載送行程還是不能載超過2名乘客。同時,在最新有條件行管令下,往返大馬半島和沙巴或砂拉越的航空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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