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開徵 繳納期限至7/31止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 109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將於7月開徵,自用汽機車燃料費繳納通知書已於6月底前完成寄發,繳納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。 中壢監理站表示,車主收到繳費單可至金融機構、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,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(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)、手機下載「監理服務App」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(412-1111、412-6666,服務代碼169#)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