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市修正食安自治條例 加水站未依法標示最高罰1萬5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 為維護消費者盛裝飲用水安全,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修正「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」草案, 增訂加水站業者應明顯標示衛生人員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主管機關電話等資訊,違者將依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,以落實加水站衛生管理權責,增訂內容21日經台中市議會「 法規審議委員會」審議通過,後續將進入二讀程序。 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,台中市列冊加水站共計3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