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市強化輔導餐飲業者使用國產豬肉如實標示 保障消費者安心用餐 – 焦點時報社

首圖 【記者蔡宗武/高雄報導】 衛生福利部已於109年9月17日公告自110年1月1日起所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其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,可於菜單或以立牌或其他標示方式揭露其原料之原產地(國)標示。本市為保障外食之消費族群能明確判斷餐飲業者使用之豬肉原產地,並鼓勵店家多多採用國產豬肉來做料理及製作產品,推廣國產豬肉及支持在地豬農,自109年9月8日起由農業局、衛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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