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院通過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 在我國海域盜採海砂可關7年、罰8千萬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

首圖 行政院會29日通過內政部擬具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」第18條修正草案,與經濟部擬具「土石採取法」第36條修正草案,將送請立法院審議。如果立法院三讀通過,未來未經許可在我國海域盜採海砂,最重可判7年有期徒刑,得併科可新台幣8千萬的罰金。(圖/海巡署) 近年頻傳中國籍抽砂船於我國澎湖台灣淺灘、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海域非法盜採土石,造成砂石大量流失與海岸線地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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