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市電子煙危害防制 自治條例議會三讀通過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

首圖 「桃園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」,全文共11條,市議會三讀通過 「桃園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」,全文共11條,30日於市議會三讀通過,後續將報經行政院核定後公布。未來未滿18歲者使用電子煙,如供應、交付、販賣電子煙或與電子煙相關器物給未滿18歲者,或強迫、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吸食電子煙者,依法可處新台幣1萬至5萬元罰鍰。 根據國民健康署青少年吸菸行為調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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