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年元旦起放流水氨氮新增管制 違者最高罰2千萬元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

首圖 為減少水體氨氮總量,明年(110年)1月1日起特定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業者,將新增氨氮管制項目,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,明年起氨氮排放超標者一經查獲,將依水污染防治法,處以6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鍰,請業者務必提前做好設施並妥善操作,避免觸法得不償失。 環保署增訂之放流水氨氮排放管制新標準所適用之對象,臺南市環保局共列管270家特定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業者,對象含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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