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稅局:身障牌照免稅證明逾期未辦 恢復課徵稅金 近日有民眾收到使用牌照稅繳款書,表示曾經辦過身心障礙使用牌照稅免稅,一查之下,原來身心障礙證明逾期未辦理重新鑑定,不符免稅規定,而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。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。圖:本報資料照桃園地稅局777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,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,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,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,每人以一輛為限;因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