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境內農業水井 免收水權行政規費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 圖/翻攝雲林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考量農民耕種作物,常須視天候因素決定收益,倘因颱風、豪雨等天然災害常造成農作物嚴重受損,經縣長核准自109年10月19日起,針對申請用水標的為農業用水之水權登記案,免收水權規費(登記費、水權狀費或臨時用水執照費、履勘費)全部費用,惟政府機關、公私立學校、國營企業、農田水利會、自來水公司及工業用水、其他用途用水除外。 為維護農民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