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心障礙證明11月前到期須重新鑑定者 自動延長效期至年底 | 新頭條-TheHubNews 記者范振和∕花蓮報導 新冠疫情升溫,為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,並利國內醫院專注防疫,110年10月31日(含)以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,其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的完成期限,於110年5月14日尚未屆滿者,統一自動延長至今年12月31日,並可用原證明繼續享有相關權益。 縣長徐榛蔚表示,花蓮縣有1100餘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