求職不觸犯隱私 非就業所需資料可不提供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 在求職面試或工作時,僱主常會要求求職者提供一些資料,但若資料與求職需求並無相關性,恐涉及個人隱私。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,僱主在徵才時,除有法令規定,不得強制求職者填寫或詢問與工作內容無關的事項,或以該限制項目作為篩選人才僱用,以免違反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。 勞工局表示,坊間履歷表格上有些欄位如年齡、婚姻狀況、籍貫、血型、健康狀況、宗教及犯罪紀錄等,僱主應重新檢視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