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才薪資沒4萬禁寫「面議」 違者最高罰30萬 | 台灣好新聞 TaiwanHot.net 徵才網站及相關訊息上,常見「薪資面議」等字眼,令不少民眾向北市勞動局陳情,揭露不夠透明。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,企業徵才薪資未達4萬元,禁止寫「薪資面議」,違者將依《就業服務法》最高可罰30萬元。 陳信瑜說明,徵才訊息上常見的薪資不透明現象,像是沒填寫薪資待遇、刊登面議,但實際面試時發現薪資未達4萬、薪資範圍過大(3萬至7萬),或者面試時才說是底薪加獎金才有4萬元以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