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悠馬脫軌翻覆釀18死慘案 一審判處司機員4年6個月

首圖 記者陳木隆∕宜蘭報導 發生於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自強號列車在新馬車站脫軌翻覆釀成18死百餘人輕重傷慘案,經宜蘭地方法院將近3年並進行3次準備程序及11次審理庭後,18日上午宣判:司機員尤振仲犯過失致人於死罪,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;時任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、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都無罪。 宜蘭地院合議庭判決簡要說明為:該列普悠瑪自強號列車於2018年1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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