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蹤騷擾防製法三讀 林思銘:惜未排除「性與性別有關」限制

首圖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「跟蹤騷擾防治法草案」,除了針對跟蹤騷擾行為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,且若犯者攜帶兇器,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,並引入預防性羈押制度,犯跟騷罪及違反保護令之罪,經法官訊問後,認定有反覆犯罪之虞,得予以羈押,以遏止性別暴力。對於今天三讀通過的「跟騷法」,立委林思銘說,跟蹤騷擾不應受限於性別,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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