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文燦違反政治獻金法遭罰8萬元 桃市府:已依法完成返還程序並繳清罰鍰

首圖 桃園市政府。 桃園市長鄭文燦於107年競選期間,收受累積虧損的鴻臣實業有限公司、太川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捐贈非金錢政治獻金,未依規定辦理返還或繳庫,監察院8日公布的第181期廉政專刊中,載明依法開罰8萬元並沒入11萬6400元。對此,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詹賀舜提出5點說明,強調鄭文燦之選舉政治獻金皆依法申報,也遵守監察院法令解釋,補正以等價金錢(場地使用及礦泉水)返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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