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1/1起值日夜回歸勞基法工時規定 元旦出勤應加倍給付工資

首圖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(夜)應行注意事項,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,僱主如有使勞工從事值日(夜)工作,一律認屬工作時間,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部分,應計入延長工時時數並給付加班費。 勞工局指出,過去包含公營事業,許多事業單位有要求勞工值班,從事接聽電話、代收包裹、聯繫或處理緊急事務等工作,有鑑於勞工於值日(夜)時段,空間與時間上均難脫離僱主的指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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