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跟進修訂囤房稅自治條例 非自用房屋稅率2倍、3倍

首圖 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稅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拍板定案,1日經市政會議通過,草案中明訂調高多屋族的房屋稅(俗稱「囤房稅」),針對持有非自住房屋訂定差別稅率,3戶以下每戶將按2.4%稅率課徵;4戶以上每戶按3.6%稅率。盧市長強調,此次稅率調整目的為平抑房價,有高達92%民眾不受影響,修正草案將於3月送台中市議會審議,如通過實施,增加稅收將「專款專用」於青年及弱勢租屋補貼,落實…
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