僱主「假調動、真逼退」 勞工討回20萬和解金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,小劉(化名)自民國98年起在電子科技業任職,擔任人事工作,未料在其任職滿12年之際,被公司告知將「調動」至財務部門擔任會計,如不接受調動,則請小劉辦理工作交接後自請離職。由於小劉並無會計經驗,認為公司意圖「假調動、真逼退」,遂主張公司此舉顯然違反調動原則,即「調動後工作為勞工技術無法勝任」、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作不利之變更」,且以存證信函告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