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高院前法官曾平杉與涉訟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 監院通過彈劾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前法官曾平杉,自86年6月起至102年12月間,於任職法院期間,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飲宴、聚會,並接受翁茂鍾給予其本人、家人及友人各類幫助,及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及保健保養品,與涉訟當事人有不當接觸往來,經監察委員張菊芳、趙永清、林郁容、王麗珍調查相關事證後,認曾平杉身為法官,卻未能審慎交友,保持應有分際,嚴重損及法官應保有之獨立、公正、中立、廉潔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