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險及老舊建物重建享稅捐優惠實施年限延長至116年5月11日止

首圖 【News586/記者彭慧婉報導】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為加速危險及老舊瀕危建築物之重建,以維護市民居住安全、改善居住環境,並降低稅捐負擔,提高重建意願,經主管機關按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」核准重建計畫可享稅捐優惠,原實施年限至111年5月11日止,行政院核定延長年限至116年5月11日止。 地稅局說明,經核准重建計畫範圍內之土地及建築物,可按該條例第8條規定就下列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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