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贈與配偶 需重新申請才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– 今傳媒 JNEWS 【今傳媒/記者簡勻青報導】民眾來電詢問,名下有一筆原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,贈與配偶後,還需要重新申請才能適用地價稅優惠稅率嗎?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土地經由贈與、繼承、買賣等方式取得,因移轉後課稅主體已變更,仍應由新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,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。 地稅局提醒民眾,新土地所有權人重新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仍應同時符合以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