避免交通違規檢舉浮濫 警:紅黃線臨停將不列檢舉項目 避免交通違規檢舉浮濫,立法院去年12月7日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條之1、第7條之2及第85條之1條文修正案,將於今(30)日正式施行,修法內容將檢舉項目限縮至46項動、靜態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等交通違規。 其中動態違規項目,限縮以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,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之違規項目;靜態違規項目則是限縮於路口、公車招呼站、消防車出、入口等嚴重影響交通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