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品標示法修正三讀 明定網購平台應提供賣家資料 在網購平台買到標示不明的商品,卻找不到賣家負責,該怎麼辦?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表示,商品標示法修正草案於今年5月3日三讀通過,增訂網購平台業者(如蝦皮、樂天、嘖嘖等)有義務提供主管機關商品刊登者或販賣業者資料,法案將於總統公布後1年施行。 法制局日前接獲消費者投訴,在網購平台向賣家購買水槽不鏽鋼過濾器,到貨後,商品包裝上標示「stainless steel 」(不鏽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