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車站、消防栓或併排停車 民眾仍可檢舉 | 新頭條-TheHubNews 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7條之1,於今(111)年4月30日上路,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,本次修法雖限縮民眾檢舉項目,但非鼓勵民眾可以恣意違規,例如在路段中紅、黃線違停,如接獲民眾報案或警方巡邏查獲時亦能舉發,另併排、交岔路口、公車站10公尺內與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等違規停車,嚴重影響交通安全,仍得以檢舉。 ▲可檢舉項目。(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