廠商簽訂無紙本的政府採購電子契約 是否仍應課徵印花稅?

首圖 【News586/記者彭慧婉報導】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不少廠商認為電子契約為無實體契約書,便誤以為不必繳納印花稅。但依財政部頒布之釋令規定,以電子簽章方式簽訂之電子契約,與紙本書面同屬正式文件,於法律上具有相同法效果。因此,政府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規定,與得標廠商採電子簽章方式簽訂之政府採購電子契約,係屬在我國境內所書立之課稅憑證,應依印花稅法規定徵免印花稅。 地稅局說明,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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