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 應併入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

首圖 波新聞─陶泰山/台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納稅義務人於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,如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應併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,但該年度在大陸地區已繳納的所得稅,可自應納稅額中扣抵。 該局說明,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,臺灣地區人民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,應併同臺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,但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,得自應納稅額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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