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主不鳥建商 法規認定「15天思考期」一念痛失致富機會 – 民生頭條

首圖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/台北報導 如果你是土地共有人之一,其他持有人打算出售時,土地共有人是具有優先購買權,但要留意只給15天思考期,法源依據是來自《民法》及《土地法》等相關法令規,必須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行使優先購買權。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,近期有個案例是,四位土地共有人擬出售其應有部份土地持分,在8月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書,按照耕地375減租條例及土地法第34條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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