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院三讀法案嚴懲兒少性犯罪 誘使兒少拍性影像最重關10年、散布者7年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(圖/翻攝自YouTube頻道國會頻道1-立法院議事轉播) 因科技進展、網路傳輸技術持續進步並普及,有關性影像的傳播更為快速且廣泛,為保護被害人,立法院曾於7日三讀通過刑法增訂第28章之1「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」及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」,未來製作或散布不實性影音檔案,最重可判有期徒刑7年。今(10)日立法院亦三讀通過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