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輛違規加框架做為廣告用途 南市府強制拖吊6車

首圖 鑒於市中心陸續查獲車輛加裝框架張貼廣告,且長期佔用路邊停車格位,市府交通局1月13日完成公告納管該類車輛為遊動廣告,禁停市區特定路段與時段,並優先針對停車熱區路段加強稽查,因車主逾限未改善,交通局聯合警察局於1月18日拖吊6部停放府前路台灣銀行前之違規車輛。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,府前路6部違規遊動廣告車輛,已依法函請車主限期改善並完成送達程序,因車主逾期仍未改善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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