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滿18歲已成年子女 也可申請設籍多享一處地價稅優惠稅率 (圖/宜蘭縣府財政稅務局)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,依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17條規定,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,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2‰稅率,以1處為限,但若第2處供已成年直系親屬設籍,於都市土地不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範圍內,且無出租或營業情事,也可同時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,不受1處限制。 該局進一步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