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緝犯告警不起訴 嘉檢重申支持警方依法執行公權力 嘉義地檢署/圖取自google地圖 劉姓通緝犯110年2月間遇警盤查企圖逃逸,開車衝撞後被員警開槍導致受傷,事後向開槍員警提起告訴,嘉義地檢署偵查終結予以不起訴處分。檢方今(9)日發布新聞稿重申,支持警方強力依法執行公權力,共同維護社會秩序,保障民眾安全。 檢方強調,案發時遭毒品通緝的劉男遇制服警察盤查確認身分,不但拒絕配合,先謊報虛假身分,繼而提升抗拒程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