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市某托嬰中心照顧幼兒不當 社會局依法裁罰20萬元並停止契約 台南市某托嬰中心不當照顧幼兒,經社會局派員調查後確有不當照顧幼兒情事,依法裁處托嬰中心新台幣20萬元罰鍰、托育人員6萬元罰鍰。台南市府社會局也終止與該中心準公共托育服務合作契約,後續將協助家長轉托至其他托育資源,以維護其送托權益。 社會局表示,經檢視監視錄像後,發現該名托育人員確有對其所照顧的幼兒有「吐了又再餵飯」及「罰站」等不當照顧行為,違反兒權法第49條,社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