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至15樓層集合住宅公安申報至3月底 未申報者最高可罰30萬

首圖 臺灣由於社會家庭結構的改變,公寓大樓興起,近幾年發生多起大樓嚴重火災憾事;政府自112年起,新增8至15樓層集合住宅公寓大廈,應每3年辦理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,今年第一季至3月底,臺南市應申報199件,目前僅10%完成申報,未依規定完成公安申報者,最高可罰30萬元。 依內政部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》規定,原僅規定16層以上住宿類建築物每2年公安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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