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度離婚!他討房產180萬 卻因「這理由」遭法官打槍 – 民生頭條

首圖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/綜合報導 夫妻離婚後,自己的權益要守護好!陳姓夫妻在民國96年7月16日離婚,107年11月19日再度結婚,又於2年後第二次離婚。陳男認為在第一段婚姻期間,前妻以他的名義取得澎湖房產,以當時雙方離婚時的市價來看,價值約360萬元,因此他主張可以分得180萬元。但事與願違,澎湖地院法官以1原因裁定駁回,且前妻可拒絕給付。 陳男 主張,和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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